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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曼殊(7)[1/2页]

风华太子妃 衣不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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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万年,究竟是个怎样的概念呢。
      大概是沧海桑田几度轮转,斗转星移无数周天。一个人在繁华的尘世行走,都会觉得了无生趣,遑论忘川无穷无尽的煎熬。
      从来没有哪个亡灵,能够在忘川河底撑十万年以上。他们迟早会痛苦不堪,渴望寻求解脱,最终化为地底污泥,悄无声息。可是少年做到了,他撑了整整一千万年。
      在曼殊的第八百年,桥头的孟婆走到岸边,对少年行了个礼。
      “孟婆拜见忘川之主。”
      在千万年的时光里,他已经与忘川融为一体,成了忘川的主人。他可以调动忘川河水,可以驱使百鬼,他是最强大的亡灵。只是他还离不开忘川,他摆脱不了这最后的枷锁。
      曼殊已经确定少年等待的人必是羽化登仙了,否则过了这么久,人间的那位也该老死步入轮回了,没道理不会来黄泉。至于来了却认不出这种可能,曼殊给排除了。
      连一千万年都能熬过来不丧失意志的人,是不会忘了爱人的。
      在亲眼见证到少年一步步成为忘川之主后,曼殊已经彻底折服于少年强大坚韧的意志力。
      身为忘川之主,少年还是干了点实事的。比如随着人口越来越多,每日的亡灵也越来越多,一座小小的奈何桥已经挤不下,每回孟婆前都要排起长长的队伍,严重耽误投胎的时辰。少年便施法变了一艘渡船,顺便捞了忘川里一个看得顺眼的鬼魂让他去做摆渡人,算是缓解交通压力。
      少年偶尔也会坐在船头吹骨笛,一身红衣,容貌绝艳。他已经可以彻底离开水面,只是仍旧离不开忘川,上不了彼岸。
      一千万年,足够将一个亡灵变得极为强大。如今的少年,就算十殿阎王来了,也打不过他。
      确切来说,六界里除了墨沅,就没有人能斗过他。没有任何种族与个体敢说自己能在忘川里熬一千万年,有资格说这句话的只有墨沅。
      开辟鸿蒙前,墨沅在混沌雾气里熬了万万载,清气与浊气之间的较量,要比忘川万鬼噬咬更加残酷。
      他们二者,虽是不同种族,不同生命,却都有着堪比天地日月的可怕意志。
      曼殊的时间只过了八百年,她仍是未能化形。当年她为救墨沅伤了根本,若非少年日日以忘川水滋润,就连说话都是不能的。
      她与少年的关系已经极好。八百年里少年是唯一与她说话的人,而对少年来说曼殊更是千万年中唯一的伙伴。
      他们各有所爱,但在彼此心目中,对方的地位都无可取代。
      一千万年足以忘记很多事情,忘记自己是谁,为何在此,再深刻的情感都会淡去。少年后来常常不记得淮是谁,云浅是谁,曼殊不厌其烦地把这两个名字重复给他,少年也没有任何感觉了。
      在黄泉忘川,见惯生死轮回,活得越久就越明白,名字不过是某一世的代号,除此之外毫无意义。今生叫那个名字,来世就会换个名字,何必苦苦记着。他只要记住他深爱的那个灵魂就够了。
      尽管……他们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他为何要爱他,都已经不记得了。
      唯有爱一字,深入骨髓,融入灵魂,成为本能。
      少年是这样。
      曼殊也是这样。
      她什么都不记得,连心都没有,可时间越久,就越能理解少年的执着。
      她也是曾这么念过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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