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黎明,我想你记错了。我记得我不曾答应过你做你的女朋友,也不是你们公孙家的孙媳妇,和你公孙家更是没有任何关系。公孙爷爷的六十大寿我不可能过去,代我向他老人家问声好吧。”
“陌颜,何必如此呢?虽然我本人以前也非常厌恶这种政治联姻,但是呢,通过和你相处,我发现我是真的爱上了你,想一直和你呆在一起,想娶你过门。而且我们做子女的,也应该遂了长辈们的心愿,何必让他们担心呢?”公孙黎明听到蓝陌颜的话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如果连她这点反应都想不到,也愧对他金陵公孙少爷的美誉了。
之前没见过蓝陌颜以前,他确实对与蓝家的联姻没有一丁点的兴趣。蓝家的家业虽然不小,但是与公孙家相比,还是差了一大截。可见到蓝陌颜的第一眼,他就被她的魅力所俘获。
他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追到这个女人,即使对方并不喜欢自己,也一定要将对方得到手。
“公孙黎明你不用再说了。我想,既然我从金陵市来到姑苏市,我想你也明白,我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或许蓝家某些人想和你们公孙家联姻,但是这些都与我无关。”
顿了顿,蓝陌颜继续说道:“我想要的东西我会靠我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我无法得到的东西,那也没有兴趣去要。如果你来的目的是让我和你去的话,我想你可以打道回府了,这是不可能的。”
“陌颜,我想我们的感情陷入了一个误区。我知道,你对蓝家和公孙家的联姻十分排斥,我本人也是。自己的感情就应该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而不是作为一件交换的工具。这是蓝家和公孙家的长辈定下来的,我们做晚辈的实在不好多说什么。”
“但现在的情况是,我喜欢上了你,不是深爱上了你。陌颜,我知道你对我有所误解,但是只要你愿意和我相处,你会发现我与你想象中的不一样。”
“我会向正常谈恋爱一样,去追求你看,希望你能给我这个机会,陌颜。”
金陵公孙公子的“美名”可是响彻金陵市的。在经商上颇有天赋,同时在女人这方面也很有一手。
所以,公孙黎明此时的一真诚告白,确实很有一手。既表达了仰慕之意,又不让人觉得恶心虚伪。如果换个智商低点的女的,已经脑袋发昏,着了公孙黎明的道,扑上去了。但偏偏碰到了油盐不进地蓝陌颜。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蓝陌颜淡淡地说道。“对待我不喜欢的对象,我一般是直觉拒绝的,不给对方留机会的。”
公孙黎明想吐血,没想到自己表演了老半天,嘴巴都
第二十二章 咦,要演戏?[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