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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这公司的锦鲤都与众不同[2/2页]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酒剑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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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可以,不过得周总审批通过才行,你有什么案子呢?”
     “对方,对方是银行……”
     什么?郭晓云顿时瞪大了眼睛。
     这可真的是越来越刑了,到了现在郭晓云自己都有点害怕,老板搞这么大,真怕哪天公司直接没了。
     二十分钟后,已经回了家的周毅接到了刘诗雯的电话。
     “什么?这次新人里又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嘛,居然是和银行产生了冲突,这什么情况啊?”
     虽然知道这慢慢发展下去,肯定是要和这些存在发生一些交集的,但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之前同样有员工提出过,但还没报到他这里就被法务部给否了。
     说实话,正常银行都是有很严格的规定,一些你以为他们在为难你的事,那都是真的不能做的。
     可以这么说,银行那些很多在外人看来脱裤子放屁的事,都是一次次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
     钱的问题上没小事。
     但是这个案子能被刘诗雯报上来,那说明法务部那边也有点拿捏不了。
     “是这样的周总,那个小姑娘叫方小莹,魔都的大学生,据说还是你的观众……”
     方小莹遇到的问题说起来其实不复杂。
     当初刚刚入学的时候,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搞清楚就给一个学姐老乡贷款做了担保。
     成年人都知道,这年头有三大不要做的事,第一是车不外借。
     因为你不知道车借出去会发生什么样的问题。
     第二就是尽量不要借钱,这个懂得都懂,就算没办法了必须借,也得注意点,把该弄得手续都弄好。
     第三点就是,不要给别人做担保!
     因为抹不开脸,或者是不好意思拒绝等等原因,而贸然给别人做担保而自己家都没了的,不在少数。
     而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说人话就是,那个欠钱的鳖孙还有钱,那别人就不能找你要。
     而连带保证,说人话就是,人家债权人想和谁要和谁要,就算那个欠钱的鳖孙依旧有钱,依然能和你这个担保人要。
     在民法典还没生效前,很多地方采用的就是推定连带保证,也就是说,你们保证那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视为你们采用了连带保证。
     就因为这个,当初很多人都被坑了,莫名其妙的家里的房子就被执行了,就因为去当了个保人,你说冤不冤。
     好在民法典公布之后有了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那就会认定为采取了一般保证。
     方小莹就是这样,不知道咋回事就给人当了保人,那会民法典还没发布,自然就被告了。
     好在当时学校有法律援助,再加上这个情况确实属于她被坑了,法院也给力,这么综合下来,方小莹的保证责任被取消。
     而当时的原告就是那个贷款银行,名字叫飞跃银行。
     本来按道理来说,法院都判决免除她的保证责任了,那应该是没事了。
     但很遗憾,方小莹在去年的时候准备办信用卡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列入了不良征信记录。
     当时几个朋友一起办,就她不行,于是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方小莹好像欠钱不还上了征信……
     这年头很多人都直接会把上了征信的人喊做是“老赖”,这是搞混了。
     不良征信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尽管经过解释后身边的朋友已经知道她被坑了,但是在之后,方小莹几次去银行说让对方消除她的征信记录,都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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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对方也不是说完全拒绝,就是各种推脱。
     拖字诀解决一切问题嘛。
     原本呢还说是调查,结果到了后面直接就说,说你这个保证责任就是得承担。
     这么一来二去的就到了现在,
     征信记录是个极其封闭的东西,事实上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这个权利进行报送。
     注意了,是金融机构,而不单指银行喔!
     一般来说,如果真的发现有问题,最简单最快捷的途径就是直接找人行来提起异议。
     毕竟这东西就是人行管的。
     但是人行的征信中心同样要让当时上报的金融机构调取数据来核实。
     而方小莹之所以一直没有采用这个方法,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她觉得自己这真的是无妄之灾,被坑了做保人不说,明明法院都判下来说她没责任了,银行凭什么不给她修改呢。
     她去的时候都是带着判决书去的,可人家根本不管这些。
     所以单纯说找人行改这个征信感觉不舒服,因为这个征信不良记录,她的个人生活都受到影响了。
     周毅听了之后顿时乐了,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呢。
     这不就是方大状要找的经典案例嘛!
     虽然说那只是魔都的一家商业银行,而且并不大,但……很有意义!
     只是对于一些细节并不清楚,周毅很快就通知刘诗雯道:“让贺玲那边把这个小锦……这个姑娘留住,给她一个实习生的名额。”
     反正实习嘛,无所谓的。
     如果对方不称职,那按照劳动法办理就行了。
     挂了电话,周毅便直接下楼开车,去方大状的律所,电话里不能说,这种事只有当面才有意义。
     而在此时,律所内,方大状正在和周欣然以及一堆律师聊着。
     这既是聊天又是学习,律师这个职业和医生一样,都是要活到老学到老的。
     “方老师,现在我这边遇到了一些问题,你说,如果一个人在午休就餐时工作,他算不算加班呢?”
     “他那个不是朝九晚五,是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的,中午一个小时吃饭时间,但是却要一边吃饭一边工作。”
     这是周欣然最近接的一个案子,一个劳动纠纷。
     现在的劳动纠纷越来越多了,很多年轻人的看法就是,要么你不要规定什么劳动法,要么规定了就得遵守。
     所以现在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方大状还没来得及回答呢,那边的门被一把推开,一个靓仔走了进来。
     随即在门口那里哈哈笑道:
     “方大状,我这边有个好消息,有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呢?”
     然而,周某人刚刚说完,就看到房间里一堆人转过头来看向了自己……
     这咋这么多人!
     ------题外话------
     第一更,还有一章,今天就不连法了,一章一章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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