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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上海的按揭和贷款[2/2页]

民国大银行家 云华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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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万的贷款,腊月就得还上25万,要是当年还不上,来年年底连本带利能给你涨到63万,吓人之极。当年杨白劳贷黄世仁的钱,越拖越还不起,闹到最后要用闺女来还债,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得替鲁迅庆幸——得亏他是个公务员,没钱买房可以去银行贷款,否则只能走私人高利贷的路子,为了一笔并不算多的贷款,把自己逼成一个真正的房奴了。
      民国楼市还很落后,除了上海开发商得风气之先,跟租界里的洋人学会了分期付款和按揭购房,让购房者“以三四成之垫本即可购置产业”之外,其他所有城市的开发商和出售二手房的业主都要求买家把房款一次付清。鲁迅是在北京买的房,他想按揭或者分期都是不可能的,只能借贷。而借贷有代价,要么得欠人情(借钱时),要么得付高息(贷款时)。
      综观整个民国,按揭购房并不是普遍现象,当时流行按揭的区域,只有上海这一座城市,所以1936年3月4日的《申报》评论说:在别的城市买房必须一次付清全款,而在上海买房,“以三四成垫本即可购置产业”。
      民国上海的银行不经营按揭业务,私人购房想按揭必须找钱庄。当时的房地产专家陈炎林对此有过论述:“上海大半买主多系浮泛而无完全实力者,在买卖未交割前,预先商之素稔之钱庄,以所欲购之产作为抵押品,将押款充作购价。”
      钱庄提供的按揭贷款利率是很高的,而且期限很短,一般6个月为限,譬如今年农历三月发放贷款,明年农历九月之前就得还清;或者今年农历九月开始发放贷款,到明年农历三月之前还清。利率有多高呢?说出来吓人:月息5以上,最高达到13,折成年利率就是60到156。我们现在银行的基准利率虽然上调,比起当年上海钱庄的按揭利率来还是低得太多了。
      问题是,银行的基准利率虽然很低,想贷出钱来却很难,我前日去一网点打听行情,人家客户经理说:我们的“额度”用完了,目前不办理房贷,购房者真想用钱的话,至少要出到15的利息,还得找领导申请,才可以“特事特办”。他说的这个利率要比纸面上规定的基准利率高出一大截,而且“找领导申请”估计也不能空着手,还得给他们银行里说了算的家伙来点儿回扣才行。
      当年上海也是这样,那时候银行不做按揭业务,其他贷款项目的利率又比钱庄低得多(年利率12左右),所以就有商家从银行低息贷款,再高息贷给那些按揭购房的人。学过金融的朋友都知道,这是利率双轨制造成的必然现象。
      附注:除文中注明的文献外,本文还参考了陈炎林《上海地产大全》1933年版、吴承禧《中国的银行》1934年版、郑亦芳《上海钱庄(1843~1937)中国传统金融业的蜕变》198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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