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夏小美找了一家纺织厂特意定做的。
迷彩的效果更适合于隐藏,而且耐磨、耐刮,透气性又特别好。
特别是衣服上那些内兜、外兜的设计,合理得不能再合理了,非常的实用。
当然,这些服装样式,空间的网上都有,夏小美只要照搬就行了。
可是别人不知道她有这个途径呀,都有些惊于她有这样厉害的思维和设计。
夏小美原本打算自己工厂独家生产的,所以还特意去申请了专利。
这时候国家还没有专利法,但她还是去申请备案了。
对于她能有这个法制意识,相关单位还挺重视的,真就给她备了案。
最后她就是用这套专利,换得了那块心心念念的地皮。
就这还觉得委屈呢,如果由她自己生产布料和成品,几年就能赚出这块地皮来。
不过人家部队有自己的军需工厂,自然不会从她这里进购。
看着掉进钱眼儿里的媳妇儿,秦孟良也只能轻声软语的劝慰。
以他的想法,只要部队需要,让他捐啥出去都行。
可媳妇儿换回了这么大一块地皮还不知足,他也很是有点儿无奈。
可惜他没有立场呀,欠着媳妇儿的那些金条,到现在都没还上呢。
夏小美可管不了这些,地皮到手,就赶紧着开始兴建。
虽然噪音有点儿影响到会所,但由于会所的特殊性,影响倒也不是特别大。
毕竟在整个北京城,都很难再找出一家这样高端的会所了。
想要得到最高级的享受和服务,就只能非这家会所莫属了。
当然,夏小美也会把用工的时间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尽量减少对会所的影响。
两边可都是自己的产业,夏小美当然不想要顾此失彼。
另一边,落雨姐夫妇俩和干妈也已经来到了北京。
李志勇手里的那些生意,他提拔了一个信得过的人代他管着。
反正还有汪大柱留守呢,夏小美也不怕那边出乱子。
等到这边的刺绣工坊走上了正轨,李志勇再决定要不要回去。
至于家里的那个小作坊,就留给了干妈的一个老姐妹帮忙管理。
那个院子已经被落雨姐买下来了,一半儿当库房,一半儿当作坊,还挺好。
家里现在只有干爸领着小妮儿呢,有一间屋就够住的了。
也没想着让他们留太久,等这边固定了,就把一老一小也接过来。
不过干妈他们来到后,并没有和夏小美一家人住在一起。
毕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所以不愿意打扰了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
夏小美就又买了一个四合院,把他们一家三口安排到了哪里。
反正这时候四合院还是白菜价,能买到一个就是多一份的投资。
只是并没有那么多合适的撞到手里来,这个院子还是凑巧了。
刘秀芬的爱人过生日,她请朋友们来吃饭,偶尔提了一嘴。
是刘秀芬单位里的一个女同事,家里的婆婆走了,公公也在几年前去世了。
他们家和大伯哥家都想拿到这个院子,却又都不想和对方一起住。
第七百三十一章 却又都不想和方一起住[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