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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 三少财大气粗,九郎杀气十足[1/2页]

神诡世界,我能修改命数 白特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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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略吃了几口笋丝与河鱼,洛与贞遂就放下筷子,伸手烤着火。
      倒不是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过惯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富贵日子。因此嫌弃乡野客栈的粗茶淡饭,难以下咽。
      而是他自从离京之后,平时练功疲惫的臭毛病也渐渐改掉。逐渐开始吞服大药,内炼脏腑。
      短短几个月,洛与贞的武道进步颇为明显。已经突破二重天,开始凝聚第一条气脉了。
      寻常的大鱼大肉,即便经过脏腑运转吸收,也难免留下杂质,且无法增进气血。远不如大药、膳食来得立竿见影,速度飞快!
      当然,这种路数的缺点也很明显。相当费银子!
      就拿洛与贞每天都服的虎骨玉髓膏、熊胆大力酒、豹胎生筋丸来说。仅这三样大药,不需个三五日,便是上千两雪花银撒出去。
      更何况每天使用!
      除非王侯公卿的门第家底,不然哪里经得起这般挥霍!
      「这吞药、打拳、练功、习武,真真是枯燥乏味,委实不贴合我的性情。也难为纪兄时刻勤勉,保持精进。
      短短一年不到,已经直冲四重天!「
      洛与贞取出内服的豹胎生筋丸,按照上乘的吐纳功法炼化药力。
      他从小就对武道兴趣不大,不然以通宝钱庄的雄厚财力,六大真统也能拜入门下。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句话放之四海而皆准。
      毕竟武道高手也离不开衣食住行四个字!
      「因为练武才能吃饱饭不饿肚子,才能有气力不受欺负。
      洛哥哥你是出身好,没经过那种苦头。
      我以前在矿山的时候,有个监工心情不好,就拿矿奴出气,动辄抽鞭子。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是血!没有任何理由!
      矿奴也不敢有怨言,好像一切都是天公地道!
      纪先生后来跟我说,没钱便要受穷,弱小便会挨打!天道无私,所以无情,以万物为刍狗!
      两只脚陷在泥泞里头的小卒子,只有双手握刀,血气刚强,才能此生不再跪人!这也是纪先生最推崇圣人的一点!
      圣人坐到那张至尊的宝座,却不强迫众生去拜、万民去跪!将之从礼纪废除!
      这很了不起!」
      小病已抬起头,双眼格外的亮,好似倒映出那袭大红蟒衣、那道挺拔身姿,轻声复述
      道:
      「纪先生还讲,以前的时候,读书再多、武功再高,非是大宗师,总要对权贵下跪。左右不过求一口饭吃,头便被按得这么低,凭什么?
      大家一样是人,什么将种勋贵?无非投胎得好了,就可以高高在上指点江山!真正满腹经纶、一身武功的英雄豪杰,却要忍气吞声!
      纪先生对我说,那样的人生便如在猪堆里头打滚,纵然吃饱喝足,也是绝无滋味!」「此生不跪人.....」
      洛与贞听得沉默,心意却是澎湃,似是受到感染。四肢百骸的气血涌动,欲要喷薄而出。
      那股猛烈的药力,恰如蛟蟒搅弄风浪!带动筋骨皮膜,不住地弹抖震荡!
      哗啦,哗啦啦!
      洛与贞眉头一皱,感觉五脏六腑养出的那一口内息蠢蠢欲动。旋即,他的右手五指发涨微微刺痛,有股温润的气流徐徐淌过。
      浑身气血好似潺潺小溪,缓缓地灌注进去。
      将虚幻无形的气脉拓宽,变得凝实。「这是?手脉凝聚成了!」
      洛与贞既惊又喜,没想到无意识间,居然就将第一条气脉打通了。「多听听纪兄这些发人深省的道理,还是有用!
      哈哈哈,我洛三郎竟然也有顿悟突破
      的这天!「
      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开怀大笑,旁边的小病已撒了撇嘴,将碗碟里的饭菜一扫而空。他年纪小,骨架子还未长成,太早练功反而伤身。
      纪渊只传授一套拳架子,用于锻炼筋肉,壮大气力。小病已很是勤奋,每天都会打上一次,风雨不误。用过午饭之后,洛与贞去到后院的客房。
      这雨势像断线的珠帘,没个停歇。
      他环顾一圈,看似寒酸的上房,其饮食起居所用之处,无不是上乘货色。「确实有心了。」
      洛与贞颔首,他要做好生意,自然离不开这些地头蛇的鼎力襄助。阎王好过,小鬼难缠。
      摆不平绿林道,站不稳根基,谈何打通商路?
      这个安州城的罗大郎,据说有些不俗的手段,能够在地方上翻云覆雨。若非靖州排外,加上高手众多,硬生生将他拒于门外。
      似蒲安集的鬼市买卖早就做大了!
      等到夜色渐深,这座乡村野店被静谧笼罩。
      只有偶尔几声虫鸣鸟叫,方才透出一两分生机。踏,踏,踏!
      沉重有力的脚步声,恍如石子落入平湖,搅扰出大片涟漪动静。
      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掀开帘子,那掌柜的瞧见来人,面上露出恭敬之色,连忙接过取下的湿透外袍。
      「老爷不是说,还要再过两日才能赶回蒲安集,怎么今日连夜就到了?」高大男子年纪约莫四十许,其面相凶恶,眼角挂着刀疤。
      肌肤呈现古铜色,一双大手好似蒲扇,俨然像个练家子。他正是蒲安集的大当家,从猎户发迹成为地头蛇的罗大郎。
      本名罗三虎,起家过后觉得不够风雅,找算命先生测字,改成罗平贵。「机会近在眼前,必须好好把握。
      这位通宝钱庄的三少爷可是稀客、贵客!
      若非跟着那个纪千户一起往辽东去,咱们这种穷乡僻壤小地方的鱼虾,哪能够得着?我跑死两匹马,为的就是早点见上一面。」
      罗平贵拎着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狂饮干净,用力喘了两口气,方才踏入后院。他取下用布囊装好的画轴,双手举过头顶,立于屋檐廊道之外。
      「听说三少爷喜好鬼仙沈海石的字画,罗某特地寻来这幅《倩女幽魂图》,经过大家鉴定,实打实的真迹。
      打算献给三少爷,作为见面礼!」
      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小病已端端正正从中走出。他板着小脸,接过递上来的画轴。
      一言不发,转回屋内。
      「真是沈海石的真迹!啧啧,这份气韵做不得假,正好转赠给纪兄。
      我没记错,他家中有一幅《白骨菩萨极乐夜宴图》,可惜是赝品,没什么收藏价值。」洛与贞推开窗户,淡淡警了一眼有心攀附的罗平贵,却未出声邀请入内。
      他并非故意摆架子,非要晾着人,而是做生意有时候就是如此。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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